【202408】罗祎楠 | 作为认识实践方法论的“史观”:以国家研究为例
注:本文原载于《社会科学文摘》2024年第8期。
众多学者已经注意到,传统中国的国家运行实态与西方比较政治学实证研究所构建的中层理论系统存在明显的不契合,此种“不契合感”难以依靠实证方法消解。沿着方法讨论的线索,本文尝试提出作为认识实践方法论的“史观”,通过与实证思维的对比,揭示其在实践层次的特质。
实证社会科学对国家运行与个体行动者关系的解释
实证科学希望回答:“国家”是否可以“自主地”塑造个体行动者的行动方式与相互关系?围绕这一问题,出现了三种实证研究路径。
第一种路径承认国家具有塑造行动者行动方式与相互关系的“潜在”自主力量,并围绕制度分析此种潜在力量如何转化为现实。第二种路径为理性选择理论。该路径否认国家具有通过自主行动以塑造社会的能力,强调个体行动者才是最基本的分析单位,将国家政策视为个体行动者应对条件限制以达成自我目的的“策略手段”。第三种路径从制度研究内部发展而来,认为人的能动性远比理性选择要丰富得多:政策理念、关键时刻的个人选择、为了改变制度效果而采取的长期策略,都需要被纳入分析。
上述实证研究路径都相信行动者是“理性的”存在者。“理性”的含义是:行动者被“目的”动机推动,依据制度条件采取不同的“手段”以达成目的。基于理性人的假设,实证研究路径建立变量模型或因果机制,以此揭示国家行动与社会系统的关系问题。国家研究在不断构造、检验、证伪、再构造的交替循环中向前推进,在实证研究路径之内不断深化。对传统中国的研究也没有跳出实证循环。
下面,我们从实证研究路径与中国历史实态“不契合”的感性认识切入,调动关于“存在状态”的新的理论资源展开对传统中国历史的分析。我们将探讨新的分析方式对中国政治的认识与实证研究有何不同,这些讨论是“史观”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超越实证:“史观”视野中的“治天下”
实证研究思维难以理解传统中国历史中人的存在状态。我们从北宋神宗新法时期一次政策辩论的史料开始讲述这种感性认识。实证研究将此段史料解读成前述三种国家理论的“证据”。关注制度结构的学者将“与士大夫治天下”视为一种“家产官僚制”权力分配制度。理性选择学者认为“与士大夫治天下”表达出士大夫与百姓争夺利益,或士大夫不同集团之间争夺国家权力的动机。另外一些学者在对制度与能动双重因素的分析中,看到中国官僚体系内部的矛盾加剧了支持或反对国家干预的政策理念之间的冲突。皇帝的选择代表了国家超越士大夫群体利益、实现“治天下”这一目的的自主追求,但该选择也推动了皇权的强化。
但是上述分析的局限性在于,整段史料虽然体现了“治天下”的过程,但是历史人物对“治天下”的关切并非“与谁治天下”,而是“如何治天下”。天下并不是朝廷、群体或个人这些具体“存在者”的物理加合,而是使存在者获得角色“意义”的整体世界。以具体存在者属性为中心的分析,无法揭示出人们如何不断地将个人经验转化为对天下“现实”的判断和应对。
“不契合感”推动我们进一步分析,此种感受究竟源于我们自身的何种理论学养。我们受到了现象学、实用主义社会学等社会理论思想的启发。在这些理论看来,实证思维将实体对象视为先定且固定的客观存在物;而在新的存在论视域中,“实体”与“属性”是在历史人物理解世界的过程中生成、变化的。在历史运行的实态中,“与士大夫治天下”作为对天下图景的表达,涌现于历史人物将亲身经历“转化”成天下情势的过程之中。此种表达具有多重层叠且不断变化的意涵,我们不能将它简单视为证明士大夫、皇帝、国家、制度这些固定实体具有某种属性的证据,而是要讲述“治天下”这个“生成实体”的因果故事。
由此,“治天下”由“历史现象”转化为“研究问题”:我们该如何超越实证思维以理解“治天下”的历史过程及其因果效应?沿着新的历史存在论,我们从国际学术共同体的以往研究中选定了三个具体的存在论视角对历史人物的存在状态及其因果性展开分析。
人处于不断延展的事情过程之中
“事情过程”的角度关注“治天下”如何在事情的推动下被不断想象出来。“治天下”并不是抽象的理念,而是历史人物生活中经历的一件件“事情”。在新的理论视角的引导下,我们从史料中“观”出了历史人物超出“理性人”分析框架的主体状态,而“事情”之所以能够起作用,也正是根源于此状态。神宗随时希望了解当下情势是否发生了新变化,以调整自己的应对方式。这种主体状态使他迫切需要抓住一切蛛丝马迹来展开推断,以搞清楚自己和国家正身处何种天下情势之中。对各种可能性保持开放,随时准备改变之前的判断,修正可能的错误,这种“无确定性”,便是“至于救敝,亦宜以渐”所体现的主体状态。也正是这种状态,使来自“内臣”那些看似细小的具体事情报告,能够推动皇帝建立起对天下的判断。可以说,新法运行中复杂的情况与决策者踌躇不决的心态,为“事情”发挥作用构筑了“巧妙的条件”。
这一因果分析路径与实证国家研究存在根本区别:“事情过程”将被“目的—手段”分析遮蔽的行动者的主体状态揭示出来,并赋予其因果解释作用。在实证因果分析中,社会行动被视作行动者具有明确目的并有心计划后的结果;研究者聚焦“行动者如何实际做出某个决定,然后人为地为此决定回溯出一个理性的原因”。但是,这一研究方式却遮蔽了一个更为基本的过程,那就是“决定”的意义又是“如何”被行动者所理解的。对事情过程的关注,引导我们看到,在绵延不绝的“事情”与“敞开”的主体状态的共同推动下,“与士大夫治天下”成为决策者对现实的理解。
人作为思想过程的存在
“思想过程”的角度关注历史人物运用何种“思想框架”理解“治天下”。从思想过程的理论视角“观史”可以看到,虽然文彦博和皇帝得出了对当前天下情势截然不同的判断,但是他们的交流实际上基于同样的框架。这一框架聚焦“天下人心”的状态,双方都认为如果没有天下人心的支持,变法必然失败。一方面,共同的框架引导讨论者关注某些具体经验到底“代表”了什么天下情势,然而争论一旦进入天下人心层面,则往往难以达成共识;但另一方面,共同的框架使争论者在更深层次的角色认同上彼此默会。这种认同,使他们的争论看似针锋相对,实则却深深浸润着对彼此精神主体性的尊重。
“思想过程”视角关注行动者通过思想框架整合个人经验、形成关于实体的“意象”的过程。如果缺乏将“框架”应用于对象的过程,所谓的“客观实体”的意象也就无法在人们的理解中涌现。因此,需要对“实体涌现”的思想过程展开分析。实证主义相信人是以自我为中心的理性存在,此种理解忽视了思想框架的整合力量,正是共同的思想框架使个体交流成为可能。
人是社会性的存在
行动者并非原子化的个体,而是处于与他者的关系之中。“关系”不是某种结构变量,而是作为主体的行动者“相互理解”的过程。在这一交流过程中,人们理解自我和对方的角色意义,这便是“社会性”的存在状态。以社会性的角度“观史”,可以看出历史人物如何在“治天下”过程中建立起对自我和他人角色身份的理解。天下并不是一个被控制的客体,而是由作为主体的人构成,人们相信他们可以理解他人作为“天下人”的主体性。史料中的讨论者认为自己体会到了他者的主体状态,并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调控他人的状态。“天下人”“百姓”“士大夫”等的主体状态是可以被切身体会到的,而且会随着“朝廷施为”而变化。
上述过程凸显出“角色”的理论特质。角色理论强调行动者是根据想象中的“他人”对“自我”的反应来采取行动的。理性人研究则认为,行动者都是将他人视为达成自我目的的辅助工具或是对手。对存在状态的不同理解也会投射到建立因果分析的方式上:如果我们将行动者视作社会性的存在,就会着重分析行动者如何想象他人的反应,由此展开因果解释;如果我们将行动者视作以自我为中心的存在,就会忽视上述主体间的想象过程。
三种存在论的因果性
我们对历史过程机制因果性的体会与讲述,区别于实证研究把历史过程拆解为概念模块、把历史素材转化为测量数据的做法。因果关系的发现首先不能破坏人们对世界“过程性”的整体理解。过程机制的“因果性”并不是依靠控制、比较、随机抽样等实验方法而被“识别”出来的所谓“客观存在”,而是生成于人类在长期实践中建立起的因果意识。上述三种存在论视角相信,研究对象理解世界的过程本身足以塑造他们的行动方式,研究者的工作并非要去“证实”或“证伪”这些社会理论,而是将这些理论作为理解世界的思想依据,根据自身对“历史过程”的感受来选择理论,整合感性认识,进而建立起对因果过程的讲述与分析。
“ 认识实践”自觉的方法之论:“史观”的特质
“史观”并不只是界定研究者可以“观到什么”,更是对“如何观”的分析。作为实践方法论的史观,是对研究者切身研究过程的分析。对实证研究的反思一直是国际社会科学界的基本问题意识,并出现了如建构主义、知识社会学、解释主义、批判实在论等诸多方法论流派。与这些方法论流派不同,史观是从实践立场出发的。这种实践立场与上述“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研究对象,或只是“把能动的方面抽象地发展”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有着根本的不同。
第一,史观是对切身事实感受及其理论根源的分析。理论的“切身性”在于,它引导我们看到了“事实”。当我们试图理解史料中记录的历史情境时,会习惯性地移植理论以便回答史料如何证明了这样的理论。但是,这种“推断”可能并非顺理成章。当史料中的内容与我们储备的其他理论更加契合,我们便会感觉到历史事实与理论移植的冲突,“不契合感”由此产生。史观方法论揭示出,研究的过程并非是从“客观事实”中发现或验证理论,而是我们依据切身经历,分析“不契合感”的原型理论根源,从而自觉地将“理论”从“事实”中剥离出来。在承认多样性的基础上,史观方法论强调,看似属于研究者“个性化”的选择,需要被纳入自觉分析。学术“个性”并非隔绝于学术共同体的随意发挥,它恰恰来自我们所处的社会世界。我们需要不断自问,“不契合感”究竟源于哪些学术经历在自身原型理论库中留下的思想印记。
第二,史观呈现出“我们”与整个学术世界的“主体间”关联。“我们”是与学术共同体的“对话者”。此种“对话者”的角色意识体现在:“我们”不断理解自身与他者的研究方式差异。史观方法论构建“对照空间”以表现上述“主体间”差异。被我们“表现”出的差异包括:我们所理解的实证研究方式、我们对自身研究方式的理解以及我们所理解的二者之间的不同。我们对实证国家研究的讨论,不同于一般的文献综述止步于对他人观点的罗列,而恰恰要揭示出未被“他们”所言明的行动方式。他者的主体性从来不是孤立、固化的,而是处于“我们”不断的理解之中。史观方法论认为这种“主体间”的理解是不断变化的。面对同样的史料,当研究者以不同的存在论视角看待“历史实态”时,可以自主构造出新的对照空间——在新的空间中,实证研究的“特质”也会得到不同的“表现”。用什么具体的理论视角理解历史并不是史观方法论的核心关切,以“主体间”的方式阐明我们“如何”理解历史才是关键。
第三,史观之法筹划出学术共同体成员的共在、共行与共生之道。“方法”不是被人遵守的权威性规定,也不是只能心传的默会知识。史观方法论所筹划的乃是学术共同体成员相互理解的方式。研究者因认识实践而联结为学术共同体,不再孤立而超然地看到“上帝眼中的世界”。对认识过程的公开分析,将推动共同体成员意识到自己原本没有看到却真实发生的实践状态。共同体成员可以对认识过程的可靠性进行评估,评价某个研究是否推进了他们对相关论题的认识。史观之法是学术共同体的联结之道。我们与前人对话,又向后人敞开了对话的可能。史观方法论相信,没有一种固定的理论立场可以成为出发点;认识实践意味着我们不断地选择研究的“出发点”,进而将这种“选择”再次置于自觉分析之中。在人们认识世界的无尽过程中,永远的“出发点”恰恰在于,我们要不断地将某种具体的“出发点”置于认识实践之中。研究方法的意义并非简单地承认历史认识的多元性,而是使“如何认识世界”成为学术共同体成员公开交流的议题。
结语
作为“实践方法论”的“史观”,不仅回答研究者该如何研究历史,而且回答研究者该如何“理解”自身的研究过程。这种“理解”工作乃是对自身与学术世界之“主体间”关联的自觉分析。对实证理论与历史实态的“不契合感”,推动我们从多元的理论储备中寻找理解历史的新的路径;在与实证研究的对照中,我们阐明新的历史存在论的特点。“方法”不再是使学者们困顿于学术“异化”的规章,而是激发他们内心创造性的切身“为学”之道。本文在认识实践层面呈现出了此种“为学”之道的意涵。
作者介绍:罗祎楠,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助理教授、北京大学公共治理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