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有力地支持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全体教职员工的科研工作,经3月26日研究所2021年度第一次所务会讨论决定,对《关于申报2021年度北京大学公共治理研究所一般项目的通知》中项目申报的规定进行如下补充说明:
1.一般项目申报不设截止时间,全年任意时间段均可申报。
2.一般项目立项名单每三个月公示一次,公示后方可立项。
3.在研项目结项后,可继续申报一般项目。
北京大学公共治理研究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