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北京大学公共治理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燕继荣教授,和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梁贞情的研究成果《合理强化垂直机制以提高传染病防治反应速度》在《探索与争鸣》杂志上发表。该成果是公共治理研究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该成果首先从传染病防治的三级责任主体、地方政府的成本-收益分析、风险控制等三方面阐述了强化垂直机制管理的必要性:一是个人、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是传染病防治的三级责任主体,疫情防控需要“权责一致”,如果疫情初期只由地方政府承担,则存在权力小于责任的问题,极易导致发展成全国性疫情;二是在属地管理原则下,疫情防控利益由全国民众共享,成本却由当地政府和民众全部承担,有可能并不为人所知,导致激励不到位,积极性不够;三是地方政府的传染病防治储备可能存在不足,层层上报求援会被疫情发展速度所牵制而错过最佳时机,如果防疫工作能够尽早提升到国家层面,就能更快解决问题。
其次关于强化垂直机制的重点方向,该成果重点探讨了疫情形势判断、疫情信息公开和强化物资储备等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要建立“职业守门员”制度,使医学专业人员的意见能够在防疫决策中拥有制度化的权力和责任,并赋予向最高决策者报告的权力通道和责任机制;第二应强化疫情信息公开的垂直机制,发挥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的强制权力,尽快使全国采取恰当措施应对疫情;第三应由中央政府统筹向疫区调拨防疫资源,既可降低疫区政府和民众的成本,同时又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进而推动疫区政府严控疫情。
最后,该成果提出须从两方面强化垂直机制与其他制度和力量的配合。一方面是传染病防治的垂直机制与地方政府的制度化互动。不仅地方权利机关可以对在属地的垂直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弥补中央政府对分散在各地的垂直管理机构及其人员的监督不足;而且对于疫情防控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各项事务,地方政府拥有当地信息和资源的优势,能够推动在属地的垂直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的良好配合,正确处理好传染病控制和次生问题这对主次矛盾的关系;同时为避免人才流失,地方政府和属地垂直管理机构这两个系统的人员还可以相互流动。另一方面是强化垂直机制需要兼顾其他力量的制度化参与。不仅在传染病防治的工作中应强化党的领导,同时在推进传染病防治的垂直管理过程中,还应将民间力量的参与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