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5日,北大公共治理沙龙·政治思想与制度研究沙龙在廖凯原楼241室举办。范德堡大学历史系助理教授、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邀访学者张萌作题为《森林何以流动——清代市场经济中的国家与林业》的学术报告,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张长东、长聘副教授段德敏、马啸,历史学系助理教授毛亦可与谈。本次讲座由政府管理学院长聘副教授孙明主持。

张萌教授从18世纪乾隆年间的绘画、20世纪照片中的长江木筏,引入木材的“流动”这个主题。她利用关税数据,估算出长江中下游水系这一长距离贸易网络中木材的贸易总量。由于清代人口滋生、市场发展,导致木材需求急剧增长,而同一时期,世界上其他地区并未出现规模如此之大的木材市场。法国、普鲁士等发展近代海军后,逐渐采取了国家管控森林的制度形态,近代欧洲基于自身环境史,产生了国家管控公共品以避免“公地悲剧”的经济学理论,但在清代,政府并未对森林的使用与砍伐进行管控,市场对木材的需求主要由大规模的人工造林满足。因此,清朝是如何在私有制的基础上发展出一套可再生、可循环的资源利用模式,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在简要介绍清代的木材市场及其运作逻辑后,张萌教授提出了两个可持续性的问题:第一,什么样的制度架构能够维持木材的供应,保证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第二,木材这一长距离贸易市场交易需要哪些基本的条件才能维持?如何解决信息、信用等方面的问题?木材的生产时间长,动辄需要三四十年的时间投入,期间产生的人力、管理等费用问题如何解决?木材需要跨越漫长的距离从产地运输到市场,如何建立交易者之间的信任与信用?她梳理了学术史的脉络,介绍了相关的研究与理论,提出这两个问题的交叉领域值得进一步关注与探讨。张萌老师认为,关于资源管理的制度与关于市场流通的制度,两者之间是互补支撑且共同演化的关系,但被先前的实证研究与理论架构所忽视。
如何回答这两个可持续性问题?张萌教授从国家、市场与林业三个模块组合而成的体系切入,回答了“森林何以流动”这一问题。在国家层面,清代基本没有对于森林的管理。中央政府通过市场来满足相对稳定的木材需求,主要形式是将“皇木”订单委托给皇商采购,江苏、浙江、江西、湖南等四个省份也需要每年定额向中央供给木材。如果朝廷自己组织人力物力采集木材,则会费钱费力、效果又差。简而言之,国家在这一体系中扮演着自由放任、依赖市场的角色;在林业层面,主要形成了一个以私有制为基础、以供给市场为目标的私有造林模式;在市场层面,则形成了一个去中心化且跨区域良好整合的市场形态。简要梳理这个三角关系后,张萌老师通过三个案例,帮助大家更加具体地理解国家、市场与林业三者在体系中的角色定位与相互之间的互动关系。
案例一:以股份制应对人工造林的流动性挑战。20世纪初,一位进行跨太平洋木材贸易的加拿大人在中国做生意时,发现中国木材市场上流通着树龄很小的木头,误以为中国的木材供应已经快要枯竭了。但他后来发现,中国的木材市场供应并不以砍伐自然森林为主,而是以人工造林的模式循环。那么,清代是如何形成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人工造林呢?张萌老师认为木材的市场供给具有特殊性,以市场交易为目的的木材需要漫长的生长时间,才能长到足够的大小,达到长距离贸易的基本要求。因此,在人工造林的过程中,木材这一资产面临着时间维度的流动性的问题。
当时的木材生产者采取了股份制,以应对人工造林的流动性挑战。在需要变现的时候,并不会当即去砍伐树木,而是以正在成长的树木为标的的股份为售卖形式,购买者购买的是期权,也就是未来木材砍伐、售卖后获取的经济收益。在人工造林的过程中,虽然地主拥有土地的产权,但是由于劳动力有限等问题,需要雇佣栽手种植与维护生长中的树林。一般情况下,地主会以股份的形式向栽手分成,栽手在获取股份后,会售卖变现,然后寻找一个新的地主继续栽树劳作以维系生存。于是,在长时间的股份交易与流转过程中,一片人工森林最后的股份构成可能非常复杂,但实现了资源的可持续性。

案例二:皇木采办委员的“企业家精神”。张萌老师介绍了清代木材采集的困境,朝廷需要的木材分为4个规格,其中第三、第四档的木材生长年限短,较好购买,但第一、第二档的木材由于生长周期缓慢且昂贵,在市场上较难购买。对负责皇木采办的官员而言,他们更倾向于靠近市场交易的地方购买,这是一种成本意识。这些官员有相当的商业保密意识。在运送皇木时,他们也经常夹带其他木材,因为皇木可以为其他木材起护送作用,并能得到一定的税收优惠,从而平衡皇木采购的价格差。从这些案例中可以看到,皇木采办官员完全是按照商业逻辑的企业家精神来行事。
张萌老师还展示了清代木材计价的龙泉码系统。龙泉码计价系统完全体现了体积和价格的凸函数的逻辑,木材计价以表格的形式呈现。龙泉价码系统一直使用到民国时期,说明这个系统比较稳定。
案例三:木材市场的开放网络结构。张萌教授回顾了明清时期的牙行研究和行会研究,这些研究的一般认识是牙行对市场的垄断程度较高,但通过木材交易来看,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表明清代市场开放程度很高。
最后,张萌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简要总结。她认为,在清代,国家给林地的私有产权留足了自己发展的空间,没有对森林进行全部的国有化,也不扶持专卖机构,行会也保证了市场交易。既有的观念迷思是由于市场对木材的需求较高,导致了滥砍滥伐,这和清代的林业发展实际情况不符,甚至相反,正是有市场需求,反而保护了森林。

在交流环节,四位与谈人分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会者特别讨论了林业风险与保险制度、市场和社区如何互动、市场与资本主义的关系、公共性的原始森林如何保护、清代的可持续性发展案例对当代社会环境保护的启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