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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视点

民族问题日益显著地影响国家稳定乃至全球秩序。因此,解决民族问题,调适民族与国家、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公共治理的重要问题,也是稳定国家秩序、实现全球治理的关键。那么,民族问题的本源和本质是什么?如何理解民族问题与国家治理的关系?民族问题的治理之道在哪里?北京大学公共治理研究所所长燕继荣教授通过解读李俊清教授的《族群和谐与公共治理》一书,对以上问题做出解答。

发布者:  时间:2020-03-31 17:11:17  浏览:

【202007】燕继荣 | 促进“民族互嵌”的公共治理有助于化解民族问题

注:本文源自《现代国家建构中的“民族问题”及其解决之道——读李俊清<族群和谐与公共治理>有感》(刊载于《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20年第1期),内容有增删。《族群和谐与公共治理》,2019年3月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作者为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李俊清教授。

一、民族问题的本源和本质

李俊清教授把民族问题置于现代国家逻辑建构的历史背景之下,指出现代国家建构理论逻辑和传统社会整合纽带之间的矛盾性是民族问题的深层原因。现代国家的逻辑建构,起始于思想领域的“祛魅”。世俗化的商业发展、文艺复兴运动、自然科学领域的新发现,促发了哲学领域的经验主义、怀疑主义、理性主义思想的兴起,冲击了建立在神学观念基础上的传统社会秩序,启动了对传统秩序的“祛魅运动”。

随着社会契约理论的兴起和完善,现代国家的逻辑建构基本完成。然而,基于人本主义、个人主义之上的现代国家建构逻辑与传统社会群体化的整合形式和联系纽带存在张力。从本质上说,民族观念或“民族意识”的产生,实则是传统社会之统治阶层的需要。基于血缘关系的传统部落社会、家族社会侵略扩张,把生活在特定地域的其他部落或家族视为“异族”,在成功征服其他部落后,把被征服的“异族”人口当成“奴隶”或“藩属臣民”。当族群兼并运动扫荡传统社会秩序、甚至连“贤人政治”秩序也不放过的时候,统治阶层出于统治利益,通过把统治危机转化为族群危机来唤醒和动员民众,以捍卫既有的传统秩序。这种兼并和反兼并的博弈最终以国家为界域以民族为认同,形成力量的相对均衡。

二、民族问题与国家治理的关系

什么是“民族”?国家与民族是什么关系?李俊清教授以“民族与国家”关系为议题,探讨了现代国家建构过程中民族主义(公民民族主义VS族裔民族主义)扮演的角色,暗示了民族问题的解决依赖于国家治理的结论。

社会发展从来是在两种力量的交互作用下发生和形成:一种是促进变化的力量,一种是控制变化的力量。促进变化的要素推动社会发生多元化、多样化,进而形成结构分化;控制变化的力量维持和维护系统的稳定,尽可能使得变化保持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运用这种互动力量来理解国家治理,我们可以概括为国家治理的“双向互动原理”:国家既要发展,也要治理。从性质上说,发展意味着变化,可能带来系统的结构分化;治理意味着控制变化,其目标和结果就是使相关的变化得到规制。

如果再把这个原理用在民族问题和国家治理的关系问题上,就可以得到一个基本判断:在一个多民族组成的具有固定疆域的政治共同体中,民族化促成多元化和多样化,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构成分化的力量;国家化代表了一种整合的力量,促成不同民族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因此,多民族共同体的关键在于协调民族发展与国家治理的关系。

三、民族问题的治理之道

李俊清教授考察了民族主义与民族问题的世界趋势,指出“民族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同时,基于中国历史和现实,从经济社会发展、民族交往与分布格局、民族分裂与宗教极端势力影响等方面,分析说明了中国既有制度体系下民族问题的特点和根源。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少数民族分布具有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民族整体高度隔离于相对较大且封闭的地理区域。改革开放40年来,市场经济、城镇化、交通与信息技术,打破了传统族群—区域之间地理空间的阻隔和制度羁绊,使不同文化背景群体的交流聚合成为常态。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不足,少数民族人口经济融入、社会融入、城市认同融入困难,境外民族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是中国“民族问题”的综合原因。

从治理的角度看,公共治理的不足是“民族存在”转化为“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因。因此,建立现代公民国家制度框架,淡化“民族”意识,淡化“民族”与“领土”的固定对应关系,本着公民权益平等的原则,运用公共治理政策工具,克服地区发展和公共服务的不均衡,此乃民族问题的解决之道。

“公共性是促成当代社会团结的重要机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推进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只有各民族和睦相处,相互交往交流交融,才能真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才能推动社会进步发展。

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要本着多民族“共在”和“共处”的基本事实,从空间、生活、精神文化等方面,积极构建“民族互嵌”的形式,不断创新公共治理的政策措施,消除族际交往障碍,拓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渠道,全方位实现就业、教育、生活完全交融互嵌。交融互嵌并不是要取消民族之间的差异,而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通过扩大交流交往交融,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在《族群和谐与公共治理》一书中,针对克服民族主义对现代国家建构的困扰,李俊清教授在推动“民族互嵌”的公共治理方面提出了以下值得肯定的思考:(1)需要通过完善治理结构、优化社会管理制度设计,使现代国家的政治价值得以普及;(2)需要提升公共服务供应水平,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良好的公共服务换取公民对国家、政府与现代国家政治价值的认同,以及对公民—国家契约关系的遵从;(3)需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借助市场机制与公共权力调控,疏通国内区域间利益分隔状态,将国民整合成牢固的利益共同体;(4)需要鼓励和支持不同文化的交流,使不同族群、不同区域基于传统形成的文化、价值,在激荡碰撞中逐渐融会分享,形成能够为国民广泛认同的共同文化价值体系;(5)需要通过普及现代科技、教育和有利于现代性发育的文化理念、生活方式等,形成与现代国家建构相适应的新的社会纽带,以增强国家的认同感和凝聚力。

总之,只有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公共治理,推动各民族的交流交往交融,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本文专家:燕继荣教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北京大学公共治理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